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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通知

阅读:7716  时间:18-02-08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兴城先兴人”战略 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政策意见》(扬发〔2017〕37号),现就2017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绿扬金凤计划”包括顶尖人才、双创团队、领军人才、优秀博士四类项目。

1、顶尖人才:主要是指到扬州创新创业的处于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的顶尖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主要是指软件和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到扬州企业工作或投资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领军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在扬高校院所专项领军人才3个类别。

创业领军人才主要是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到扬州投资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到扬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活动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企业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院所创新领军人才、卫生创新领军人才、文化创新领军人才、旅游创新领军人才、服务外包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创新领军人才。在扬高校院所专项领军人才主要是指在扬高校院所的在编工作人员中,为扬州企业或本人在扬创办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4、优秀博士:主要是指扬州基本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型产业等经济发展领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的博士人才。包括创业类、企业创新类、企业博士后类、事业创新类、驻扬高校类等5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二、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

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创新团队300—500万元资金资助,给予创业团队600—1000万元资金资助。

对入选的领军人才,三年内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创业领军人才100—300万元资金资助,给予创新领军人才50—150万元资金资助,给予在扬高校院所专项领军人才50万元(创新)或1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

对入选的优秀博士,两年内市财政给予创业类15万元,企业博士后类15万元,企业创新类15万元(全职工作)或10万(柔性引进),事业创新类6万元,驻扬高校类6万元资金资助。

顶尖人才、双创团队、领军人才已获得市“绿扬金凤计划”其他类别项目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优先享受市天使(人才)专项资金、天使梦想基金扶持,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顶尖人才、双创团队、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扬高校院所专项领军人才的申报材料报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才办,高等院校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卫生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卫计委,文化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委宣传部,旅游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旅游局,服务外包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高技能创新领军人才、优秀博士报市人社局。各地卫生、文化、旅游、服务外包和高技能创新领军人才主管单位在报送前须经各地人才办审核同意。

获得过扬州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得申报。获得过“绿扬金凤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同类别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顶尖人才、双创团队;不得同时申报领军人才、优秀博士。

2、审查推荐。各地人才办和市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排序,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凤还巢”人才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评审遴选。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经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顶尖人才项目按“一事一议”,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方案。

4、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扬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5、确定名单。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定资助对象。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2017年度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www.lyjf.gov.cn),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各地人才办和扬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排序后,应将申报材料打印,合订成册,一式二份报扬州市人才办,并附《关于报送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推荐情况的报告》、《2017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和《2017年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申报对象简介表》等材料。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申报书、汇总表、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等从“绿扬金凤计划”网(http://www.lyjf.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14-87863648;

市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处:0514- 80789579;

市教育局人事处:0514-87361119;

市科技局创新发展处:0514-87348086;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0514-80978132,职业能力建设处:0514-80978102;

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处:0514-87859368;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14-87959810;

市旅游局人事培训处:0514-87359005。